经营管理部资料库

一、招标文件中规定:提供虚假材料造成废标而没收保证金的,投标委托人应作出标前书面承诺;
二、条件苛刻的非中标项目及不见面,在开标后中标的,公司可拒签合同,拒领中标通知书。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都有投标责任人承担,投标前投标责任人要对公司做出标前承诺;
三、中标后需押证的要按公司押证标准执行;
四、工期延期一天罚款5万元以上的,最高限额超过总价5%的不受理,特殊情况由副总调查决定;
五、对于一二线城市的BT或BOT项目、旅游项目、房地产项目、养
老地产项目、工业建筑、新农村建设项目,要先了解土地证、规
划许可证等是否真实有效,标前由调查小组进行考察;
六、商务标中的规费、税金、安全文明措施费,应足额计取且不参加优惠;
七、水电大包合同下浮超过15%的合同不签;(劳务公司)
八、土建与安装整体工程下浮6%的、市政下浮9%的合同,经董事会研究后决定;
九、材料超过15%(不含15%)才调整的项目原则上不签合同,具体经董事会研究后决定;
十、属邀请招标多次报价下浮在15%以上的不签合同;
十一、签订合同时委托代理人处一律填写“无”,属于分公司的在委托代理人处一律填写分公司经理名字;
十二、所有签订的合同必须有担保人,必须有责任人的家人或自己的公司进行担保,担保方不能少于2个;
十三、项目经理没有实力全靠贷款或借款来维持项目的或项目经理人品差,没有干过实体缺少管理经验,并且长期不在现场实行层层转包的,不能合作;
十四、合同上没有具体的金额和工期的,根据情况决定;
十五、空白合同拒绝签字盖章(空白处要用斜线划掉);
十六、委托书开具时,委托代理人不是本公司正式人员的不允许开具;
十七、开具的委托书授权范围应写“工程名称的全称+委托具体内容”,不得开具类似“相关”、“一切”、“等”字样事宜的委托书和开具借款、租赁、购买材料、对外签字等与经济有关的委托;
十八、委托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十天;
十九、不允许开具空白委托;
二十、委托书涂改无效;
二十一、出具一切与经济有关的,诸如签合同、收取保证金、领取工程款、租赁经济纠纷、商务洽谈等委托,必须有董事会领导签字后方可出具,否则不允许出具手续;
二十二、加强对账户资金的管理,开通网上业务,资金不可在账户上留存超过1小时;
二十三、对每项中标项目公司财务管理部必须发专款专用函,并要业主签字确认后公司存档。
二十四、不是以公司为主的项目原则上一律不参于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