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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
关于企业资质申报工作程序的通知
安阳市建筑企业管理处
关于企业资质申报工作程序的通知
各县(市)住建局及各建筑施工、监理企业:
根据中共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印发《安阳市住建系统开展“机关建设月”活动方案》的通知(安住建党[2012]33号)文件要求,为了促进各项工作提速、提质、提效,在企业资质申报工作中做到公开、透明,结合省住建厅评审企业资质的时间及申报要求,我处对建筑、监理企业资质申报工作做了以下调整,具体申报工作程序如下:
1、每月的1-15日申报企业可以持职称人员资料到我处执管科核查人员情况,核查结束后执管科出具人员情况结论。
2、每月的15-20日我处企管科集中登记企业申报资料,企业登记后将申报资质资料与所有原件一并交至评审室
3、每月20日后汇总企业申报数量及材料,并随机抽取评审专家。评审专家封闭式评审企业申报资料,并签定相关意见。
4、每月25日前公示本批次企业评审意见,公示期3天。
5、企业资料合格后,我处将按(月)期为企业上报省住建厅或审批。
6、资料不合格的企业,需返回企业重新申报。
二0一二年七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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